一表教会你注册,重庆市执业药师看过来!
重庆市执业药师注册已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渝快办(https://zwykb.cq.gov.cn/)—办事指南—执业药师注册所需材料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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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类型 |
注册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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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注册 |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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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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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身份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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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执业单位开业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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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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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授权委托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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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注册 |
1.执业药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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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业单位开业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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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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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权委托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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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注册 |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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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业单位开业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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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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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权委托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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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注册 |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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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权委托书 |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 收件人:重庆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电话:023-60353664。
需要注意的是:
所需材料中,个人健康证明等材料未再列入。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所需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材料中,明确了“近五年的连续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经咨询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执业药师注册窗口工作人员,按照《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执业药师注册对于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的最新要求如下:
执业药师注册时,取得资格证书5年以上的,提供“近五年的连续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取得资格证书5年以内的,要求提供资格证书批准之日起第二年及之后的历年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如在10月20日后申请注册,则需上传注册当年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注:“批准之日”以资格证书信息为准)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补学有限制
2024年1月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并施行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时在当年度有效,原则上不得结转或者顺延至以后年度。执业药师因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由执业药师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可于下一年度内补学完成上一年度规定的学时”。2025年6月11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并实施的《重庆市实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办法》第二十二条也明确了此项规定。
自2025年6月开始,重庆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补学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即只能补学前一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目前,全国各省市区已不能补学前一年度以外的往年继续教育学分。
即在2025年,取得资格证书5年以上的执业药师,如果没有连续完成2024年及2024年之前的继续教育学分,那么,只能在连续完成5年继续教育学分后才能申请执业药师注册。所以,及时补学完成2024年继续教育学分,按时完成2025年及未来的继续教育学分很重要。
特别提醒
从2020年开始,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每年要求完成90学时的培训学习。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在此,特别提醒全市执业药师朋友:继续教育的完成情况直接影响到执业药师注册,请大家定期查询自身的执业注册状态和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确保顺利开展执业活动。
最后,继续教育如有问题可咨询重庆市药师协会,联系电话:023-68810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