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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工作会在济南召开

发布时间:2019-05-05

2019年3月5日,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制度规定》《考试办法》”)。为宣传贯彻《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2019年422日、23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宣传贯彻工作会。国家药监人事司有关领导国家中心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管理机构负责人、各省执业药师协会(学会)及执业药师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执业药师工作专家、山东大学相关学院负责人及项目学习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国家中心主任杨威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史国生到会致辞。

会上,杨威主任介绍了执业药师队伍发展现状,分析了实施执业药师制度和推进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杨主任谈到执业药师肩负着指导公众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重要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执业药师协会要宣传贯彻好《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全面实施执业药师制度,大力推动执业药师队伍建设,提升执业药师能力,发挥执业药师作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国家药监局人事司干部二处调研员郑彦棠介绍《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的修订背景、修订过程及修订内容。复旦大学药学院叶桦副教授对《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进行了解读参会代表结合宣传贯彻《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及实际工作情况,对《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修订稿)》提出修改意见。

国家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执业药师队伍发展情况,山东大学介绍了实施执业药师能力与学历提升工程工作进展情况和2019年实施计划、目标及保障措施。各省局参会代表交流了本省2019年组织开展“执业药师能力与学历提升工程”计划对《关于实施执业药师能力与学历提升工程指导意见(草稿)》提出修改建议

会后,国家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到济南市就执业药师注册办理情况进行调研,对执业药师注册审批工作进行指导,并了解济南市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开展药学服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