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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9年度会员单位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9

各会员单位:

  为确保协会正常运作并更好地服务会员和会员单位,根据本会章程中关于会费收取的相关规定,请各会员单位将2019年度会费缴纳到协会秘书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会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协会秘书处缴纳2019年会费;

2.会费缴纳标准:

副会长单位会员:10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会员:5000/年

理事单位会员:2000/年

其他单位会员:1000/年

3.缴纳会费方式:缴纳会费按银行汇款方式,汇款后请登录协会网站(网址:www.cqlpa.com)将银行回执单、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及联系人信息发到协会邮箱(cqlpa@126.com),以便我会及时确认收到汇款并快递寄出发票。

  会费发票为财政部监制、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

协会户名:重庆市药师协会

账号:500112036018001229175(开户行:交通银行大坪支行

4.请未缴纳2018年度会费的会员在缴纳2019年度会费时一并补缴。

5.联系电话:023 63302130  周老师